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临沧

普法强基 · 检护成长丨检察官精准帮教,助力“迷途少年”重归正途

时间:2023-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们的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希望你们能牢记此次教训、引以为戒,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坚守法律底线,开启崭新的人生。”3月27日,凤庆县检察院以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为普法重点,开展不起诉案件“宣布教育仪式+社会帮教+家庭教育”活动。

编辑

宣布教育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不起诉的理由,分别对李某、徐某进行了训诫谈话,教育两人真诚悔过,学习法律知识,力戒江湖义气、哥们义气,结交良友,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侦查人员、指定辩护人、妇联代表、法定代理人从不同角度对李某、徐某进行帮教并提出期许。

编辑

针对存在监护缺位、监管失职等导致未成年人养成不良习惯而引发犯罪问题,检察官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和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凤庆县检察院检察官以“训”触动未成年人内心对法律的敬畏,用“诫”督促他们对责任的担当,压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