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丽江市检察院召开丽江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由丽江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和香主持,丽江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何树云,古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永红,玉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洪友,丽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秋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洪淑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来自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丽江日报等11家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何树云以《发挥检察职能责任担当,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题进行专题发布,重点通报了近年来丽江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司法保护
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2017年至2020年6月,开展社会调查226人,回访帮教5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申请133人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202人次;依法开展附条件不起诉36人。
二、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以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7场次,授课人数17722人;通过网络普法宣传六次,授课人数45000余人。
三、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
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持续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主动配合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合力。
媒体记者们围绕未检工作进行提问,丽江市两级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相关问题。
丽江市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丽江市检察机关始终把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当前和未来几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促进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犯率高、熟人作案比例高的特点,建立中小学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三是围绕校园安全的十个方面进行监督落实;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丽江市两级检察院已实现检察长、副检察长、未检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39人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请介绍一下“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护蕊2020专项行动”。
8月至12月,丽江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护蕊2020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形成良好的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氛围,特别是彻底根除丽江出现的“早婚早育”、性侵农村留守儿童等犯罪,巩固丽江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效,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促进丽江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家庭幸福安宁。
请介绍一下强制报告制度的内涵和意义。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指负有报告义务的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的危险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强制报告制度有助于避免因为发现不及时而导致的严重影响,有利于防止因为证据灭失而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更有助于提高家长、老师、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检察机关如何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孩子是家庭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全社会最为宝贵的财富。当前性侵、拐卖、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多发,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一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检察机关要做强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推进“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要做实法律监督,强化犯罪源头治理,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和环境整治,依法打击校园周边“黑网吧”,开展扫黄打非“护苗”绿色书签行动,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丽江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致力于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回归和未来发展,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困境儿童救助、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推动丽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