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被丽江市古城区检察院
依法决定不起诉的郁某某
向该院送来一面写有
“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他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连声道谢
话语朴实,却字字真情
充分表达了他们一家
对检察机关的深深谢意
基本情况
郁某某系丽江市某高校学生。2021年11月,因不慎陷入网贷,郁某某将舍友笔记本电脑盗走并出售,后在老师的劝导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经审查,该案属轻微犯罪,具备免除处罚条件,该院拟决定对其相对不起诉。
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了解到,郁某某因迫于校规压力,主动向学校申请了退学。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认为学习机会来之不易,不应轻易放弃,多次主动与学校方面沟通,尽力助其保留学籍。最终,经检察机关、学校和派出所共同努力,郁某某的学籍得以保留。
收到锦旗后,承办检察官再一次对郁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希望他谨记教训,调整好心态、面对新生活;要认真学习,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一面小小的锦旗,既是对检察官公正执法、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的肯定,也是对古城区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办案宗旨的生动诠释,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