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了,能安心回家过个好年了!”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款,和某某笑着说。
2021年4月至9月,和某某等12人在丽江市玉龙县太安乡某项目务工,项目已于2021年9月完工,但和某某等人经多次索要、维权,却一直未拿到被拖欠的115000元工资。眼看着马上要过年了,和某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玉龙县检察院申请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检察监督。
1月31日,玉龙县检察院收到和某某等12人被拖欠工资的线索,临近过年,检察官明白这笔钱对农民工的重要性,立即受理了该案,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玉龙县检察院掌握案件事实及证据后,多次召集欠薪双方协商,并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明晰法律责任,最终促成和解。
2月7日,在检察官的见证下,欠薪方将和某某等人的115000元工资全额支付到位,农民工盼来了被拖欠许久的“血汗钱”,检察官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 THIS IS A HAPPY DAY -
检察官提醒
劳动者出现工资被恶意拖欠问题,可通过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请求检察院支持起诉等手段维权,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还可通过刑事手段维权。
企业作为用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切勿通过转移财产、逃匿失联等方法逃避支付,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