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
4月28日
福贡县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
对因案受困家庭开展多元化综合救助
为他们点亮“希望之光”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福贡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恒某某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楞某某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留下妻子和6个孩子。楞某某生前在家务农,其收入维系着家中日常生活、医疗支出和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支出。车祸去世后,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举步维艰。而恒某某一人抚养三个孩子,无赔偿能力,案发后仅支付了安葬费用,楞某某妻儿未得到其他任何赔偿和社会救助。
针对被害人家庭困难,福贡县检察院进一步制定完善多元化救助方案:
01
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向检察长汇报并由检察长办理该案,针对楞某某实际情况提出救助建议,最终决定对楞某某妻儿进行司法救助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5万元;
02
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为进一步解决楞某某家庭困难,该院积极与县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对妻儿进行社会救助;
03
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对楞某某妻子及未成年子女开展心理疏导和助学帮扶持续关爱等综合救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福贡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力量,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在办好“一个个小案”中传递出检察温度,彰显了检察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