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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 益路同行|检察官喊话:野生重楼挖不得!

时间:2023-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我错了,以后不会再随意采摘野生植物了......”犯罪嫌疑人三某某在公开听证会上当场表示悔过。


5月8日,福贡县检察院到福贡县子里甲乡金秀谷村组织召开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侦查人员、生态护林员、村民代表、“法律明白人”等100余人共同参加。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三某某到山上种植草果过程中,发现并采挖了14株野生重楼,回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采挖的14株野生重楼为被子植物门百合目藜芦科重楼属滇重楼,属国家二级重点野生植物。



听证会上

“三某某以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重楼14株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偶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法拟对三某某不起诉。”检察官阐明了案件情况,对拟作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等进行了充分说明;听证员在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发表了意见,并经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

检察官结合该案开展了普法宣传,让群众更加全面了解关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相关规定,提醒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使群众在思想上拉起了警戒线。

此次上门听证,福贡县检察院将检察办案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与此同时,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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