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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查办民生重点领域职务犯罪26人 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时间:2016-11-02  作者: 余光 钱显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蝇贪”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2014年至2015年,普洱市景谷县检察院查办的民生重点领域职务犯罪1426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案件警示人们,“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要结合案件积极探索建立“蝇贪”预防机制,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民生。

   2014年查办的碧安乡卫生院出纳李某某,在一年多里,个人挪用公款138余万元,与他人共同挪用80000元。通过案件可以看出,权力腐败从来不以权力本身大小而论,而在于权力是否被滥用以及滥用的程度。一些看似不起眼的权力,也可以被滥用而谋取利益。

 2014年至2015年,景谷县检察院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物资采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征地拆迁等民生重点领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426人,涉案金额400余万元。一些“微权力”腐败者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出现了小官大贪的现象。如2014年查办的原县卫生局局长方某,在担任卫生局期间,在医疗采购、药品招标过程中收受贿赂380000元。

 办案检察干警分析14件案件看,“蝇贪”存在主体地位不高却拥有实权,他们仅是部门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或者具体环节执行人,他们权虽微但权力作用不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督制约机制缺乏或者被架空,一些拥有“微权力”的人员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还存在窝案串案突出,腐败现象向民生重点多个方面渗透情况,加之腐败手法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很大。

 景谷县勐班乡原党委书记周某某,在担任乡长、书记期间,对本辖区开展的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由他一个人说了算,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建议置之不理,出现了同级不愿监督、下级无从监督、上级无力监督的情况。景谷县检察院办案干警说,加上这些“蝇贪”放松了思想改造学习,法治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念扭曲、拜金思想严重,无视党纪国法,违背法治原则侥幸行事坠入了腐败犯罪的深渊。

 基层国家工作人员和干部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细胞,只有他们健康活跃,党和国家的整个肌体才能正常运转,在打击“蝇贪”腐败时预防是关键。检察官认为,要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学习,让基层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健全“微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协调纪检、审计、财政等多部门,以及社会监督力量,形成综合预防监督机制。

 景谷县检察院办案干警表示,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预防监督。推动建立科学民主用人机制,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不是领导一个人说了算,而是通过考核机制选拔任用。加强关键岗位干部人员交流任用,防范岗位担任久了形成权力利益交换情况。增强信息科技在“微权力”腐败预防中的运用,一些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通过完善程序设计、制度确定、操作流程和平台监督等工作,将重点岗位人员的工作流程、操作手续及权力执行环节通过网络程序予以固定化,实现制度机制网上规范、经营管理网上监控、权力运行网上制约,使权力走过处留下痕迹,有章可循,有迹可查,逐步建立起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局布控的信息化监督网络,实现权力运行全过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