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检察”
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在边疆的检察实践
是“绿色发展”新理念
在普洱的检察探索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
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普洱市检察院
以扎实的检察履职护航普洱绿色发展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普洱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力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河流湖泊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天然林保护修复等方面开展工作,以扎实的检察履职护航普洱绿色发展。
聚焦水污染防治
呵护绿水青山
围绕湖泊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立足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开展涉水公益诉讼工作,助力行政机关构建精准、科学、依法、系统的治湖格局。以思茅河以及纳贺湖、信房湖、梅子湖、洗马湖、野鸭湖“五湖”保护治理为先导,市区两级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调查核实、走访、磋商等办案工作。针对思茅河水污染专项治理,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集中五家行政单位公开听证1次,诉前磋商6次。针对“五湖”保护治理,市区两级检察院立办案件16件,开展诉前磋商2次,走访5个行政机关,专家咨询1次。引领普洱市检察机关办理一批涉及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规建设、环湖城镇截污治污不到位、入湖河道治理不到位等影响水环境水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
针对咖啡初加工对水环境造成污染风险隐患的问题,普洱市检察院主动向省检察院汇报请示、积极与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协调联动,探索跨地州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严控咖啡加工用水,提高废水收集处理能力,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普洱市检察院、思茅区检察院多次参加生态环境部门咖啡废水联合检查。江城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9件,促成江城县《咖啡产业初加工废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相关行政机关结合检察建议内容,按照“集中收集加工为主、部分自主加工为辅”的分类整治思路,在未影响外部环境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举措,使得江城县咖啡生产废水得到有效管控,保障咖啡产业健康发展。
开展检察听证
推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在经过诉前磋商会之后,墨江县检察院召开红娘胡蜂(大黑蜂)养殖破坏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养蜂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检察官介绍了原产于东南亚的红娘胡蜂攻击性强,以本地蜜蜂等昆虫为食进行繁殖,破坏生态平衡,影响水果、蔬菜及经济林木授粉,导致农作物减产,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并就公益诉讼的法律适用、检察建议内容等方面开展释法说理。各职能部门围绕红娘胡蜂造成的破坏该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别陈述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办法。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开展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和公开听证予以了充分肯定,表示对红娘胡蜂应该禁止养殖,各单位要形成合力做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养蜂代表就蜂产业如何进行良性长久发展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墨江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24份检察建议书,有力推动红娘胡蜂养殖乱象的整治工作。
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构建生态检察保护网
在景东县龙街乡成立普洱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在“两山”巡回检察室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绿色检察生态保护链条。该基地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涉生态环境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从事修复劳动,或在无法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时,由其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由专业机构代其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达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