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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丨李铁:争做“绿色检察”实践“领头雁”

时间:2022-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她是义正辞严的检察官,对待案件,严谨到近乎苛刻,云南最美检察人物、年度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年度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检察领域专业奖项拿到手软。和办案时的“铁娘子”形象不同,她还是一位内心柔软、感情丰富、声音甜美的女性,案件终了,当事人一句不经意的喟叹“你真的应该早点下来”,让她瞬间泪流满面:“其实我们老百姓的诉求很简单,他们需要被了解,被尊重,被看见。


她是李铁,云南省普洱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带头人,她带领团队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绿色检察”之路,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排头兵。2022年11月19日,她被表彰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扎实成绩

铸就普洱绿色检察“金色品牌”

在不久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一组关于普洱的数据格外引人注目。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4.5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连续5年评定为优。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为优秀。2022年普洱市成功入选“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2021年,普洱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9%,比2020年提升1.7%,实现三连升……”


数据的背后,除却普洱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还因为这里活跃着一支像呵护孩子一样,践行“守护绿水青山”承诺的“绿色检察”队伍。


都说强将手下无弱兵,普洱市检察院2015年9月成为全国首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单位以来,李铁带领着这支普洱“绿色检察”团队以冲得出、挺得住、扛得住的精神,扎实苦干、勇于破冰,创造了办案数量第一,办理了云南省第一例民事公益诉讼案、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第一例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结案,以及实现全省第一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网络直播等,连续五年获得全省检察业务工作考核排名第一,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排头兵。



李铁的“拼”是有目共睹的,为了把每一起经手的公益诉讼案件办成“铁案”,李铁带领公益诉讼团队在案件背后,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在办理一起环境保护案件中,整个团队检察官在大半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更是常态。无数个深夜里,望着办公区某一扇窗口的灯光熄灭,楼下值班的保安知道,又到了深夜两点,数次忍不住向李铁感慨:“你们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无数的不易,铸就了普洱绿色检察的“金色品牌”。自普洱“绿色检察”团队成立以来,普洱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48件,立案318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774件,提起诉讼202件,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秉持“大多数案件通过诉前和诉中协调解决,少数典型案件才通过审判解决”的理念,该院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5年来提起诉讼案件占诉前检察建议的7.28%,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并整改到位率达94%以上。


创新机制搭建巡回检察室平台

最高的赞誉,非群众的口碑莫属,同时,还有无数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案件支撑。李铁对环境保护的执着,通过糯扎渡水库的案件,可见一斑。


作为澜沧江上最大的水库,糯扎渡水库哺育着沿岸人民。一次出差途中,李铁偶然发现,糯扎渡水库部分水体颜色异常,水面泡沫较多,空中弥漫着一股腥臭味。


出于职业敏感和保护生态环境强烈的责任感,李铁立即投入工作,带领办案团队多次实地勘查后,李铁发现,普洱市境内库区水域有非法养殖网箱、投饵网箱共608亩,每天投入饲料约270吨。而糯扎渡水库765米蓄水线以下为死水位,一旦受到污染极难恢复。



“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守着这里的山和水,看见水质一点点在变差,我们的心在疼啊!”小板凳上,和沿岸群众促膝而坐的李铁,认真地倾听着,不说话的时候,紧紧抿着的嘴唇,诉说她努力克制的情绪,也隐隐透露着她办案的决心。


然而,面对多年管理粗放无序的库区,没有任何可以直接借鉴的整治经验,且由于涉及部门众多,发出的检察建议也多石沉大海。


为推进水质污染治理工作,李铁带领团队多次深入相关行政部门,以各地政府败诉、领导被追责的案例作为突破口,以案说法,推进行政部门深化认识。逐渐从最初的“门外客”,逐渐成为“座上宾”,行政部门冷漠的回避少了、虚心的请教多了。而这一转变,李铁和同事们用了整整三年。


在此后的多次回访中,李铁和同事们发现,库区的水质不断变好。2020年8月11日,糯扎渡库区顺利实现非法网箱“清零”。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和云南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十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通过大量案件的办理,普洱“绿色检察”团队在普洱市检察院的统筹下,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了巡回检察室平台。普洱市检察院与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案件办理互动机制,以及互派“观察员”机制,由纪委监委对行政单位职责履行、廉洁守纪情况进行监督,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同时,团队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法院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


刚性法律柔性执行的典范

通过多年办案,李铁对检察案件有了越来越多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看起来我们办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案子,只是一件日常的工作,但对于老百姓来说,这可能就是人家的人生。我们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为群众着想,在每一起案件中,给他们应有的尊重。”李铁说。


在李铁看来,当她和群众对向而坐,真诚的普法,告诉他们自己拥有的权益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里,散发出法治的力量带来的自信光芒,那一刻,检察官的职业获得感,是任何荣誉都无法比拟的。



2017年3月至11月,江城县宝藏镇龙马村村民邹某某等14人(其中有8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种植香蕉等经济作物,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龙马村石头寨小组、下寨小组林地滥伐林木5437株,活立木蓄积603.25立方米,面积250.5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涉嫌刑事犯罪。2018年12月7日,将案件层报云南省检察院审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2月1日,向江城县法院依法提起1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3月至4月,人民法院陆续对该系列案进行庭前调解,并达成协议:由被告邹某某等14人分别出资购买松苗并投工投劳种植,在江城县宝藏镇龙马村石头寨小组、下寨小组滥伐林木原址补植思茅松或杉木(沙松),并管理至成活。如不履行自行恢复植被的义务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则须支付相应森林植被恢复费用。


案件至此并没有结束,李铁在走访中发现,村民的滥伐行为与多年前一次意外有关。多年前的一次运输中,负载林权证的马匹从山崖间跌落,一同失去的,还有村民们与林权证捆绑的相关权益。因为多年未补办,这一部分合法权益一直未能被相关部门重视。


“刑事犯罪必须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村民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依法维护!”就像此前办理过的其他案件一样,李铁把村民当做自家人,把村民的事当做自家的事,不断与林业部门沟通协调,为村民重新办理林权证。检察官的努力,村民看在眼里,暖在心间,主动承诺相互监督,发现滥伐行为及时举报,共同努力恢复植被,维护生态平衡。


临行前,一位村民望着破碎的贫困家庭,唏嘘的感慨“你真的应该早点下来”,那一刻,李铁再也没能忍住汹涌的泪水。


检察官是谁?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司法屏障的铸就者?李铁的答案是,也不全是。检察官还应该是法律温暖的传递者,柔性执法的践行者,只有胸中有法度,心中有群众,眼中有关怀,才能真正成为行政机关的娘家人、老百姓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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