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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检察院新型办案团队组建和运行初见成效

时间:2018-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曲靖市检察院按照《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组织设置及运行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型办案团队的组建和运行,多措并举,初现成效。

  一是明晰权责,切实转变办案模式。曲靖市检察院在办案业务系统权限配置上逐项梳理,按员额制检察官职能、审批权限、查阅权限、主办、协办权限等,按检察官决定的案件范围、部门负责人审核的案件范围、院领导审批决定的案件范围,重新调整了案件审批权限,对一般刑事案件的处理决定权、工作文书签发、延长办案期限、提前介入等案件大多数程序性审批权限下放给员额检察官,将原有层层审批办案模式转变为“大多数案件由办案检察官独立决定,少数重大疑难案件由办案检察官按规定提请检察长或检委会作出决定”的新办案模式。 

  

二是结合实际,合理组建办案团队。按照业务类别的特点和运作规律设置办案组织模式,实行独任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的组织形式办理案件或者事项,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专业化队伍建设,巩固和完善司法责任改革成果,实现以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强化监督水平、提升对下指导能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比如,由市院公诉处牵头成立了相关公诉专业化团队,设立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四个专业团队,2018年以来共办理357件案件,涉及667人。 

  三是提效率强质量,新型办案团队取得较好成效。一方面,办案效率得到提升。专业化团队的组建,改变了以往独任检察官承办案件形式,由整个团队参加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办案力量充足,在办案过程中形成合力,缩短了办案时间,及时发现问题,并快速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要求补证,减少了退查次数。另一方面,案件质量得到保障。集中办类案使对案件的侦查方向、证据收集提取固定、罪名认定等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难点、疑点,在介入侦查时更好引导案件侦查和取证工作,并针对性的提出补证意见,在审查证据时,相互交换意见、取长补短,保证案件的处理客观公正,使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得到有效提升,也有效的促进相关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量刑标准得到统一。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之后,由专业化团队负责统一对下指导,在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时、判决审查时有了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除此之外,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专业化团队吸纳全市优秀的办案人员,集中专门研究同类案件,各专业团队成员均为擅长办理该类案件的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相互学习,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沟通交流经验做法,使得办案力量得到最优化的配置,团队成员的办案特长得到最大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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