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检察院联合师宗县法院将巡回审判法庭搬进曲靖市泽济中学,为该校100余名师生送上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让学校师生体验一场与“司法”零距离的庭审活动。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曹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的云南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为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行为。
庭审现场
随着清脆庄重的法槌声敲响,庭审拉开帷幕。师宗县检察院检察官宣读起诉书,详细出示被告人曹某某犯罪事实的证据。“我只是想获取点好处费,没有想到是犯罪,我知道错了,也认罪认罚......”曹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说。根据其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当庭宣判曹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庭审中,检察官以案释法,提醒大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的都是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天上不会掉馅饼,莫贪“快活钱”是远离“帮信罪”和避免落入诈骗陷阱的最好办法。买卖、租借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均属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合法使用名下的电话卡、银行卡等账户,切勿贪图小利,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
庭审结束后,师宗县检察院“杜鹃花”团队成员向同学们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100余份。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天在学校里看到了真实的庭审现场,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深刻认识到‘帮信罪’的危害,将以此案为戒,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此次庭审活动,将鲜活案例展示在同学们面前,让法治教育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直击心灵,更加深刻了解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同时引导同学们要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度。师宗县检察院在办理好涉未案件的同时,延伸检察职能,用更加生动的普法宣传模式,让法治阳光洒满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法条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