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监管治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期,富源县检察院开展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系列活动,确保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富源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讲解制发背景和重要意义,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建议加强安全监管、服务管理、风险防范。同时,检察官与养老人进行座谈,通过讲解案例,普及防范养老诈骗的方法,帮助他们守牢“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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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富源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对富源县辖区内10个乡镇(街道)的养老机构进行了走访,对养老机构的资质、备案、入院评估、食品安全、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招录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并听取了住养人对养老机构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调查核实的情况,结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法律规定进行梳理,明确指出富源辖区内养老机构监管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为后续整改明晰方向。
针对富源县辖区内养老机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富源县检察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政局、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参加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上,听证员普遍认为检察机关对养老机构的关注是实实在在的为民办实事,针对养老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向相关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加大监管力度。
在集中送达检察建议后,检察机关邀请民政局、乡镇(街道)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座谈,就检察建议内容如何整改落实听取各方意见。民政局、乡镇(街道)养老机构负责人均表示检察建议内容客观真实,对照核实后自身确实存在多方面监管服务不规范的地方,纷纷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积极整改,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发展。
富源县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助推养老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