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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发布上半年工作4个亮点

时间:2018-09-12  作者:杨健鸿  新闻来源: 新闻办 【字号: | |  
  

  

  

  9月11日,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今年上半年的四个工作亮点。

  亮点一:未成年司法救助体现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

  官渡区检察院一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在办理检察业务过程中着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2至2017年期间,共计开展救助121件,发放救助金5504731.4元。

  今年以来,该院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情况,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在上半年实施司法救助的6件案件中,5件救助对象系未成年人,救助金额235779.7元。

  在领取司法救助金的人中,有单亲独自抚养5个孩子的家庭,也有父亲因案致使通过诉讼得不到赔偿抚养费的受害人子女,还有因案致使身心遭受摧残的未成年人。

  据官渡区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欣欣介绍,该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始终把未成年、老年、妇女受害人作为民生检察工作重点,有两名员额检察官专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在工作给予重点关爱,对每一起未成年救助案件,均到实地开展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开展政策宣讲和心理疏导,并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

  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是官渡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又一次探索和实践,充分传递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切实体现了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

  亮点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升级启用

  今天,官渡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式升级启用。该中心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等事项,收集、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探索建立智慧检务“人工智能+司法为民”新模式,整合检察服务应用,通过一站式服务、信息化沟通、动态性反馈,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方便群众求助,回应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少等待、少费神,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为群众提供更精准、亲和、周到的全方位检察服务。

  亮点三:扫黑除恶成果斐然

  官渡区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工作,以10类黑恶势力为重点,着力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该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注重协调配合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依法办案,快捕快诉,确保案件质量,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类案件犯罪嫌疑人22人,受理审查起诉5件16人,提起公诉2件9人。

  亮点四:办理潜逃海外16年的佘某挪用公款案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官渡区检察院积极转换工作思路,坚决惩处贪污腐败犯罪,截止目前,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提起公诉2件。潜逃海外16年的佘某挪用公款案一审判决获刑。

  2000年,佘某利用担任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研究所出纳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本单位公款15万元用于炒票,挪用216万元用于炒股。2001年4月,被单位发现后,佘某潜逃。官渡区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17年,通过说服家人,佘某被成功劝返。2017年12月21日,检察机关以佘某挪用公款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环节,公诉人与辩护人就案件时效、挪用金额等展开激烈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以佘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坚决服从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不减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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