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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云南省检察院纪检组对七县(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约谈

时间:2018-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9日,驻云南省检察院纪检组针对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巡视巡察工作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对七个县(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进行约谈,七位基层检察院所属的上一级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参会。

  省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杨旭主持会议并通报了相关情况,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龚为民对7位县(市)院纪检组组长进行了严肃谈话。  

  

  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周和玉最后指出: 

  

  ★ 一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权钱交易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入手,进行集中梳理和研究分析。

  

  ★ 二是要认真反思整改,紧紧围绕“查、析、摆、改”要求,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制度约束,紧盯并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和整治检察队伍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方面突出的问题,补齐短板。

  ★ 三是要明确职责定位,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 四是认真履职,全面改进纪检监察队伍纪律作风,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树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纪检监察队伍。

  

  7名被约谈的同志表态发言认为,本次约谈是上级纪检组对下级纪检组的严管与厚爱,通过约谈,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增强了危机感、紧迫感,同时也教给大家了工作方法、技巧。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吸取教训,不断反思整改,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工作方法,加强执纪问责,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发挥好“探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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