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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到安宁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8-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到安宁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座谈会上,李宁听取了安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刚工作汇报,与检察人员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和指导,并对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杜绝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要把专项斗争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中谋划,从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推进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犯罪深挖彻查、除恶务尽。 

  二、突出“破网打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积极借鉴各地的经验做法,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办案中加强对串案、并案的审查,对涉黑涉恶犯罪打深打透;认真梳理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做好“回头看”工作,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的分析研判,明确办案责任也是政治责任,有线索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线索没有移送是渎职,严格落实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三、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相关单位加强衔接配合,围绕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形成合力,统一思想认识、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标准,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案件线索摸排机制。在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牢记“依法”二字,提高检察环节办案效率,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案件解决实质性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办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院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解决对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帮助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办案标准;要围绕工作大局统筹安排,不断挖掘自身潜力,优化办案资源配置,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要强化主体责任,不能以案管流程监督放弃主体责任监督,不能以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代替行政管理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调研座谈会后,时值昆明市检察院第一巡察组对安宁市检察院开展巡察,李宁看望了巡察组同志,并要求巡察组认真细致开展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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