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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的宪法宣传日

时间:2018-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全省检察机关“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服务周”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昆明启动。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出席启动仪式。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致辞并宣布活动启动。

沈曙昆在致辞时说,云南检察机关要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特殊优势,在全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风尚,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扫黑除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同建设善美云南。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决心和勇气,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要强化法律监督,坚决打赢“破网打伞”的攻坚战。针对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不断完善思路和方法,全面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切实加强与有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断加大“破网打伞”的力度、增强效果,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成一项民心工程。以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涉黑涉恶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人民群众举报的每一条案件线索、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及时办理、第一时间反馈,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真正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什么是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现场人潮涌动,一块块展板前,市民详细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知识。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公诉、侦查监督、控告、申诉等部门的检察官们向市民讲解宪法知识,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并为市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服务,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我反映的这起案子涉及虚假诉讼,请检察官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在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法治宣传服务台前,满头白发的张老伯向检察官求助说。认真听取了老人的诉求后,检察官对老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悉心解答。

宪法日法律服务周期间,云南全省三级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特殊优势,创新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据了解,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南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1至10月,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68件1438人,审查起诉158 件1378人,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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