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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稳准狠实合”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

时间:2019-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扫黑办会议室里,墙上一块长近4米、高约1.5米的涉黑涉恶案件流程监控板列满的条目和数据密集而有序,让该院的涉黑涉恶案件动态一览无余,其中第一个案件就是周权等20人涉黑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昆明市检察机关着力在“稳、准、狠、实、合”上下功夫,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打准打实,完善协作配合,实现深挖根治、长效长治。截至今年4月30日,该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48件502人,受理起诉76件485人,提起公诉63件474人,法院作出有罪一审判决46件305人,办理了周权等人涉黑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统筹检力,扎稳“底盘”
 
  2018年12月14日,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周权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二年至十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3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这是2018年昆明市办理的涉黑案件中判处刑罚最重的一起案件,在审查中我们对每一起犯罪事实都建立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办案质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王海天告诉记者,该案所有指控都得到了一审法院的认定,正是办案质量的有力证明。
 
  昆明市检察院扫黑办常务副主任郑清告诉记者,涉黑涉恶案件大多犯罪时间跨度长,涉案罪名繁多,犯罪组织架构复杂,案件材料动辄上百卷。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数量还在持续增加,给全市审查起诉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对此,昆明市两级检察院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专人专班,固定联络员负责对接,全市两级院检察长亲自把关案件,研究重要事项,批示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百余件次,形成“一把手”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各司其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周一碰头,及时通报问题、研判形势、推进工作。
 
  除了统筹推进,昆明市检察机关还大力配强扫黑除恶检察力量,投入专项斗争经费,并建立扫黑除恶专家库和办案人才库,从全省遴选9名专家、全市遴选37名业务骨干组成“智囊团”,为专项斗争打准打实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智力支撑。
 
  在办理周权等人涉黑案时,昆明市检察院抽调5名办案能手、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专案专办,为该案的顺利办结提供了人才保障。“当时公安机关将周权等人涉黑案移送过来时,涉案人员19人、侦查卷宗102册,而经过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20人、追捕追诉1人,案卷多达157册。”王海天说,面对如此大的工作量,没有强大的办案团队,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证据审查梳理、有针对性地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增加55册案卷证据、追捕追诉等工作。
 
  “昆明市检察院周权案专案组的检察官们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引导我们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进行补充侦查,极大地促进了案件的侦破。”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八大队队长黄隽说。
 
  统一司法标准,凝聚办案合力
 
  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晓红介绍,为了统一司法标准,市检察院多次组织公诉、侦监部门负责人到县区院开展个案指导工作,全面介入侦查、引导证据收集、研判侦查重点后,突破了一系列侦查难关,有力推进了涉黑案件办理进程。
 
  在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办理的桂元浩等11人涉黑案中,是否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成了该案的一大难点。案卷材料显示,桂元浩等人的行为特征很少表现为传统暴力,而主要是通过滋扰、造势等手段,让其他冷库经营者无法开展业务,从而屈服于桂元浩等人的统一控制。昆明市检察院及时对该案予以指导,引导补充侦查取证,成功认定桂元浩等人是以“软暴力”为主要作案手段的涉黑团伙。
 
  除了个案的统一认识,建立外部横向的协同机制更为重要。郑清告诉记者,昆明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监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探索建立完善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及时会商案件侦查取证方向、法律适用等情况,积极研究解决认识分歧。
 
  为横向统一司法标准和法律适用,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率先破题。今年2月底,西山区政法委通过《西山区涉黑涉恶案件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检察长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控方的定性很重要,我们从末端反观源头,确保案件从一开始就准确适用法律。”作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殷灵介绍,联席会议定期组织该区公、检、法、司等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管负责人召开会商研判会,就16类集体会商的案件范围,对涉黑涉恶相关案件证据的收集及认定标准、举报线索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9大事项进行集体会商,以统一认识和司法标准,确保办案质效。
 
  将原本末端解决的“一案三查”工作前移,也是西山区涉黑涉恶案件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的一大特点。西山区法院负责人表示,会商制度让所有部门都成了业务第一线,“一把尺子”贯穿侦、捕、诉、审、辩全流程各环节,确保准确定性,不枉不纵。
 
  联席会议制度运行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已会商的6起案件中,有5起定性为涉恶案件,1起发回西山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再次会商认定为涉恶案件。
 
  延伸触角,源头抓治理
 
  记者发现,在昆明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台账里,涉黑涉恶案件除了案卷材料本身,还有两个量身定做的“附件”——案件分析报告和检察建议。
 
  打开“附件”,里面详细写明了每起案件中犯罪滋生的原因、涉及的行业领域问题和重点人群等,一案一总结,一目了然。
 
  “在个案分析报告的基础上,我们还对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进行综合研判,发现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呈现涉足领域金融化、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实施手法网络化等新特点。”李晓红介绍,昆明市检察机关在总结分析中发现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反馈给主管部门,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
 
  对以“软暴力”为主、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为辅等方式非法控制神创冷库等80余间库房烂菜叶清运生意并收取保护费的桂元浩等涉黑团伙,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没有止步于走完诉讼程序,还进一步调研相关领域的管理漏洞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该院检察官马云洁告诉记者,近年来,在该案案发地晋城镇冷库区,各冷库因抢盖布篷生意、抢夺清运蔬菜垃圾生意等问题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共计10件53人,经调查,该区域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存在问题和漏洞,该院遂于今年1月30日向晋宁区晋城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晋城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出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并明确由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牵头,国土所、安监站、综合应急大队等9个部门负责具体整改落实。晋宁区检察院检察长朱立告诉记者,现在该镇的每一个冷库都已全面排查并登记备案,冷库区域24小时有综合应急大队人员值班巡逻。“检察机关对晋宁黑恶势力的惩处大快人心,提升了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满足了大家对安定、安宁生活的期望和需求。”昆明市政协委员赵宝说。
 
  像昆明检察队伍这样的扫黑除恶精锐力量,云南省检察机关还有很多。在云南省检察院的统筹推进下,云南检察机关尽锐出战,交出了一张优异的答卷:
 
  截至今年4月30日,该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824件3442人,提起公诉404件3618人,省院挂牌督办18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共监督立案49件89人,纠正漏捕319人,漏诉281人,先后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5件次,依法不批准逮捕403人,不起诉108人。
 
  “我们以中央第二阶段督导为契机,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云南省检察院扫黑办常务副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彭光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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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是云南的省会城市,也是云南唯一的特大城市,地处云贵高原中部,素有“春城”“花城”之美誉。全市常住人口780余万人,国土总面积约21012平方公里,下辖7区、1个县级市、6县(含3个民族自治县),全市设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等6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206.9亿元,同比增长8.4%。昆明是滇中城市群的核心圈、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之一,也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乃至中东、南欧、非洲的前沿和门户,具有“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柬,西接缅甸连印巴”的独特区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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