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在与“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面对面座谈交流时,对做好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王光辉表示,通过交流看到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领导都对行政检察业务高度重视,都在努力想办法开拓行政检察的路子,大家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此感到欣慰。
王光辉要求:第一,抓住契机做实行政检察。在白纸上才好画最美的图画,现在行政检察工作还在起步、探索阶段,这是我们的契机,我们必须有所作为。行政检察和检察职能高度契合,做好行政检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最高检“做实行政检察”的要求,做出实绩。
第二,拓宽视野,解放思想。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要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寻找行政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增长点。要理论和实践互动,将理论践之于行,把实践提升为理论,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的目的、内涵和手段、方式。
第三,补齐短板,有所作为,有为才能有位。检察长要做到亲自谋划、亲自协调、亲自解决问题、亲自解决困难;全省各级院都要调整力量,稳定队伍,增强能力,保证“四大检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