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站位高远、思想深邃、语重心长,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各级领导干部砥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确了科学指引。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出发,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科学回答了在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检察职能、找准着力点统筹谋划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把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会议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四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要严以律己,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确保廉洁从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