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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丨实实在在解决真问题 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主题教育集体学习研讨

时间:2023-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7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3年第二次暨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以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走深走实。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会上,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检《关于在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深入交流,紧扣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检察机关发展目标和面临的矛盾问题,重点对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探索未检“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新模式、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中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方面展开研讨,并对分管领域工作的调研安排进行了汇报。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对此次集体学习研讨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基本工作方法和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在检察工作中大兴调查研究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和发扬,也是检察机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聚焦人民群众法治所需、聚焦基层工作实际,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听真话、察实情、抓落实、求实效,切实通过大兴调查研究解新题、破难题,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会议要求



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


要注重实效管理。通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务实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做实调研“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性。


要注意成果转化。发现总结调查研究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使调查研究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办法和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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