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的重要手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孟庆红围绕如何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提问。
“检察建议具有纠正错误、推动整改、督促履职的功能,与抗诉、纠正意见一并成为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世清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案件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相对较多。共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119件,提出检察建议7494件,采纳7018件,采纳率93.6%,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他表示,从我省实践经验来看,高质量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检察建议的跟踪督促、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是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效果的有效经验和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晓雪提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在基层较为突出。她提问:“如何有效拓展监督线索渠道?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案源少,确实是困扰基层检察院做实做强行政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说,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拓展监督线索案源渠道,采取了不少创新举措。如充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开发了智慧小程序,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通过3年的努力,去年已实现了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托省人民检察院和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建立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衔接,实现数据共享。2020年至今年6月,平台发现案件线索912条,下发至各(州)市检察院核查办理,成案454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周智鸥表示,在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用方面,检察机关将着力强化代表、委员的联络机制,构建建议、提案转化为案件办理机制,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办理代表、委员提供的行政监督案件线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努力办理出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段昌群还就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与数额确定等进行了提问。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现场作出回应,表示将紧盯公益保护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搭建各方参与渠道,科学评价环境影响程度和责任划分,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认真研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行政检察工作,为推进法治云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