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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

时间:2023-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8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及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会议精神,推进和部署云南省普通犯罪检察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世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部门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4992人、黑恶“保护伞”295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但还存在司法理念更新不及时不到位、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弱化现象没有根本转变、人员力量配备和素质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等问题和困难。



会议要求


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及全国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以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要对照“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更高法治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各方面,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推动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要以“高质效监督办案”为主线,抓好各项检察工作。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更新司法理念,准确理解和适用刑事司法政策;坚守法治底线;按照“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时调整业务数据对下指导工作;持续抓好队伍建设。



会上,昆明、曲靖、楚雄、文山、普洱、大理、德宏等州市检察院作了经验交流。参会人员还就如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等进行分组研讨。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全省三级检察院,分州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扫黑办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分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扫黑办相关同志以及各县区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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