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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头雁”效应 正视目标差距 以高质量人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发挥“头雁”效应 正视目标差距 以高质量人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时间:2023-1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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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云南省检察院举行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颁证仪式,为新评定的2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颁发证书。会议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到会,监督并见证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宗根出席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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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春莉宣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评定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的决定》,省检察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颁发证书。

➤ “成为检察业务专家,爱岗敬业是第一要领,求真务实是第一要务,守正创新是第一要旨。我将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强化服务意识,保持内生动力,努力向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看齐,护航新时代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 “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于我而言,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和动力,对我们今后在检察工作岗位的不断创新能动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将以此为新起点,自觉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来思考和推动工作,持续不断做好各项工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培养选拔检察业务专家的出发点落脚点,在于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检察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荣誉转化为更强履职动能、把荣誉当成更大责任,在深化学习上做示范、在攻坚克难上当主力、在理论研究上争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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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代表卢义颖、秦云、范青青与第一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代表龚波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检察机关如何依法能动履职、怎样奋力推进云南检察工作现代化等方面作交流分享。

刘宗根表示,评选产生的2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业务能力突出、专业功底扎实,传承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同时就加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人才建设提出要求:

● 全面贯彻党中央、最高检关于人才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实施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发挥领军人才“头雁”效应,系统构建“全国+全省”领军人才培养格局,努力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家人才队伍。

● 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增强做好检察人才培养工作的政治自觉。充分认识我省检察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短板差距,领军人才不够拔尖突出、重大理论研究不够扎实充分等问题,分析自身差距,对标先进,迎头赶上。

● 全面深化人才强检,为云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续航。提高政治站位,为检察人才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落实责任分解,构建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繁荣理论研究,形成与检察实践的良性互动。

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代表、第一批在昆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代表参加颁证仪式。


第二批云南省检察业务专家



张枚玫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蒋涤非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陈怡璇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苏品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刘晓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卢义颖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吕 彬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卢彦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蒋 蕾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秦 云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王 虹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杨 迪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雷 珺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马锐萍

昆明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李姗姗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严 军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师黎黎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范青青

玉溪市易门县人民检察院

刘 曦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白洲红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邹俊波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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