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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模式”开启!传导式培训惠及云南广大检察人员

时间:2024-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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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省检察院举办云南省检察机关赴东部地区“培训+跟班”传导式培训,3名参训学员代表讲授分享跟班学习的收获、感悟、启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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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20名检察人员在省检察院的组织下,到江苏省法院系统进行实战式跟班学习,6个月的学习历练,参训学员们收获满满。为了将学习成果惠及全省相关条线检察人员,把东部发达地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机制融入云南检察实践,此次传导式培训,以视频的形式开到各分(州、市)、县(市、区)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检察人员一同聆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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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来自省检察院、砚山县检察院、红河州检察院的3名参训学员代表结合自己所见、所学、所思,围绕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相关案例,对专业知识进行全新解读,分享跟班学习中汲取的先进司法理念以及如何将学习成果进行转化运用的思考。省检察院第六、七、八检察部负责人立足职能,结合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作了点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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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授课让大家深受启发,开阔了视野,触发了思考,强化了追赶的紧迫性,也坚定了争创一流的信心。”施建邦对此次传导式培训表示肯定,并就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队伍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进云南检察工作争先进位。通过学习借鉴江苏等发达地区抓队伍建设、抓司法办案的先进理念、经验,努力缩小差距,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立足云南实际,推进实践创新,使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俱进、充满活力。聚焦办案监督各项指标,不断巩固扩大现有优势,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做法,努力实现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二要持续补短板强弱项,筑牢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强化专项业务培训,提升精准监督能力,实现检察业务整体均衡发展。不断加强领军型人才建设,整合现有各级各类业务专家、标兵能手、条线人才,实施接续培养计划,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三要深化学习成果应用,做好传导式培训后半篇文章。各分州市检察院要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安排,通过传导式培训实现点线面的接续培训、传学讲学。同时做好传导式培训后半篇文章,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促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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