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省院

述责述廉晒实绩 现场问答传压力

时间:2024-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去年你市检察系统有检察人员因为违纪受到了处理,针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请你谈一谈以后如何加强检察队伍监督管理……”


“我们将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基层院一把手监督保持常态化,定期开展监督谈话……”


“去年系统内审计发现你院存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作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你就这些问题有些什么思考和打算?”


“我们将排查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


2月6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延续去年做法,增设州市检察长现场述责述廉及问答环节,昭通、红河、文山、西双版纳四个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省院领导提问,一问一答“辣味十足”,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一把手”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其他12个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作书面述责述廉。这是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同省检察院党组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

“自觉遵守组织程序,及时主动向省院和市委专题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2次,6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对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有欠缺,二是对关键少数和基层院一把手的监督仍有差距……”会上,检察长们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针对自己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情况,有一说一,不说空话套话,直面存在的问题,“亮”出家底,“晒”出实绩。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及省检察院联系四州市的分管院领导就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提问。现场提问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一个个问题直点要害,四位“一把手”认真作答,提出实打实的措施打算,对整改作出承诺。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省检察院党组开展专题会商,跟进监督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详细清单,要求班子成员逐一对照落实,由纪检监察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该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对州市检察院“一把手”的监督,研究制定《中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对分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监督的意见(试行)》,督促省检察院党组坚持严的基调,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一届任期内组织州市分院“一把手”向省检察院党组述责述廉、党组派员列席分州市院民主生活会全覆盖,充分发挥上级院党组和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下监督的合力,增强监督的系统性、全面性、有效性,共同履行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



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缪芊表示,作为派驻机构,要擦亮“探头”,发挥好监督的“传感器”作用,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督”的职责做到位、把“惩”的功能激发出来,打造常驻不走的“巡视组”。下一步,工作要聚焦政治监督本职定位,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检察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突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问题导向,推进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聚焦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忠诚干净担当,高质高效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能职责,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