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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丨王艳秋:青山绿水间的“一抹蓝”

时间:2024-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七八月的雨林最是闷热潮湿,寂静的“犀鸟谷”里雨雾迷蒙,一个身着蓝色制服、披着透明塑料雨衣的身影小心翼翼地将公文包护在身前,她习以为常地抖落雨衣帽檐上的旱蚂蟥,沿着泥泞的山路,朝着深山里的零星房屋前行……


这是她从检十五年来,日常工作中最寻常不过的一幕。她叫王艳秋,是德宏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23年,王艳秋参与办理的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的这条路我走过不下几十遍了,‘犀鸟谷’的生态越来越好,植被更加茂密,能够参与到保护犀鸟栖息地的工作中,我很自豪。”这位来自东北的姑娘手持“法剑”、身披“蓝甲”,全身心投入到检察公益事业中,将自己的青春和梦想浇筑在了德宏这片热土上。





从东北到西南疆

她成为了“一抹蓝”

王艳秋出生于吉林省扶余市的一个普通工薪家庭,从小她就被港剧中嫉恶如仇、公正不阿的法官、律师角色所吸引。“太‘飒’了!高三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报考法律专业,当时填写的志愿也全部与法律相关。”星光不负赶路人,王艳秋的不懈努力换来了华中师范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录取通知书。在经过4年本科的系统学习后,王艳秋明确了自己未来规划,“不是只有办大案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帮助大家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困难也很重要。”她将民商法作为学习方向,继续在本校深造读研。


2009年,研究生毕业的王艳秋从东北平原跨越4000多公里,来到美丽的边疆——德宏,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王艳秋考入德宏州检察院,成为“检察蓝”的一份子。



工作一个月后,王艳秋被安排到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虽然与自己所学专业基本相符,但民事行政检察涉及范围非常广泛,这对检察人员综合素质要求极高。如何把理论知识有效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职场如战场,这里没有老师手把手教,也没有宽裕的时间去慢慢适应,王艳秋一边办案一边积累经验。


刻苦、勤奋、能力强是同事们对王艳秋的评价。经过六年的锤炼,王艳秋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检察新人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检察官。




从0到1

公益诉讼之路她披荆斩棘

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德宏成为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8个州市试点地区之一。


有办案经验并不代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从0到1的过程中,王艳秋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内容涵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我们面对的主体对象几乎都是企业或者行政单位,处理的可能是遗留很久都没能解决的历史问题,每一步我们都走得很艰难。”



2017年,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即将收官时,一个高难度案子正等待着王艳秋。在得知某县垃圾填埋场因设备老化,渗滤液处理可能存在不达标情况这一线索后,王艳秋与同事马上开展问题评估工作。现场取证时臭气熏天,想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会威胁到全县百姓用水安全乃至健康,她无比揪心与急切。送达检察建议后,检察机关在督促其整改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整改依旧不到位,遂起诉该单位。这场“官告官”的特殊官司引得多方关注。“这是德宏州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当时我压力大到每晚都失眠,但是我心里没打过一次退堂鼓。我知道这是一场‘硬仗’,这块‘硬骨头’我必须得啃下。”


在拿到胜诉判决书的那一刻,王艳秋百感交集。“这个案子难就难在对方和我们都同样是为了民生”,她回忆道:“事后,该单位负责人特地打电话给我,说非常感谢德宏检察的监督,让他们解决了这个环保‘沉疴’。”


经此一事,王艳秋意识到许多人对检察工作不甚了解,尤其对新构建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是陌生,于是她主动化身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员”“桥梁搭建者”,将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体现在服务大局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


在同事眼里,生活中的王艳秋温和大方,但在工作中,她能立马变得“锱铢必较”。一次,王艳秋办理某工程有限公司损毁国家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时,在赔偿修复问题上坚持原则、分毫不让,就生态修复方案邀请专家反复论证3次,力求使国家和社会公益得到最大化保护。办理某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因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如何平衡保护环境与发展的关系让她伤透了脑筋。经过多次往返勘察现场选址、论证听证,王艳秋找到了最佳平衡点——异地修复。该方式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你说她‘死犟’吧,但她办案时脑子又很灵活,好像总能找到大家都满意的方法。”同事的“吐槽”里,都是对王艳秋的赞赏。




从探索到收获

开山辟路她稳步向前

“一听说是公益诉讼部门出差办案用车,连司机师傅都要给自己做好心理建设,毕竟我们经常去的都是最偏远的地方,有时候回到市里都得大半夜了。”一次巡河中,王艳秋跟着队伍一口气走了十余公里的山路,同行的男同志都忍不住感慨:“别看这个检察官瘦瘦小小的,没想到还跟得上我们的步子。


王艳秋的足迹踏遍了德宏大小山川河流,她带领全州两级公益诉讼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近年来,由王艳秋指导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达59件,案件类型涉及植物,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河湖岸线和渔业资源保护,犀鸟、河燕鸥、菲氏叶猴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系统保护等多领域,与林草局等部门合作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共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损害赔偿金50余万元,督促恢复公益林2000余亩,复垦基本农田1000余亩。


2022年,王艳秋被任命为德宏州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在她的努力下,德宏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搭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十余项,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均达100%,极大降低了公益诉讼的司法成本,提升了公益保护质效,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样本。



王艳秋参与办理的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指导办理的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五大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等共同评选的典型案例;6件案件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她个人还入选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云南省公益诉讼专家人才库;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公益诉讼办案能手”称号,被德宏州委政法委以“全州政法系统2023年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她参与办理的案件为原型打造的“德益之作”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还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云南省十大优秀检察品牌”。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王艳秋一步一个脚印,与德宏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携手探索出一条属于德宏检察公益诉讼的光明之路。“每解决一个案件,都是自我价值的一次实现。儿时匡扶正义的梦想成真,并且能够坚持到今天,这本身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看着德宏公益诉讼检察事业从无到有,逐步进入正轨,我既是见证者,也是参与者。”她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将青春奉献给了热爱的检察公益事业,将自己的梦想播种在德宏这片热土;如今,沃土孕育出公益希望,绽放出蓝色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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