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研究初步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讲话,以及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的说明,认真学习了《决定》全文。
会议指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坚强决心,向国内国际释放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
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及“七个聚焦”的重大部署,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根据省委、最高检的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找实检察履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云南“三个定位”建设,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要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提升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牵引,切实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经济秩序,服务保障“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载体,以改革的思维、办法和举措,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要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云南检察工作现代化。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推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法治督察等衔接机制。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