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安排强调下半年重点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要全面学习把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所在以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主题、总目标、主要特点、重要意义、重大原则、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求真务实,担当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深化改革、推进云南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就下半年工作,会议要求:
要全力抓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工作,办出一批党委政府支持、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社会效果好的精品案例、典型案例。解决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涉企“挂案”等问题,加大对“不履行协议”“多头执法”“小案重罚”“怠于履职”等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聚焦增收、就业、教育、医疗和关爱“一老一小”等民生热点,推出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检察便民举措。
要改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方式,真正从刑诉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文去深刻理解和把握立法精神,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机制,从问题导向和高质效导向出发,积极探索形成新的工作方式。
要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民事检察要持续保持抗诉等民事诉讼监督办案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势头,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升数据监督模型运用的广度和深度;行政检察要在监督线索发现、调查核实、精准办理上下功夫,破解不敢监督、监督不力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监督的精准性、办案的规范性和成效的价值引领性。
要狠抓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落实,在自身监督办案中防止产生新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对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全力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对检察环节经过工作后确实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坚持件件有交接,及时报告和通报,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要全面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立足建立“大管理”格局,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客观理性看待业务数据;努力实现管案管人结合,强化结果运用倒逼提升案件质量;强化案管部门的枢纽作用,提升专门管理水平。
要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和持续为基层减负要求,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强化预算约束,强化运行费用控制;坚决纠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正确处理好“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的关系,把更多精力集中到高质效监督办案中去。
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转入经常性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结合审计和巡视整改,切实把“六大纪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抓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动力。
要狠抓工作落实,将“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想问题、想思路、想办法,干在实处、干在难处、干在一线,加强效果评估、跟踪检查,把最高检、省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高质效的实践好。
会议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各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各内设机构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