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总结省检察院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善始善终、常态长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坚持抓住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良好的作风保障省检察院机关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
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内化、深化、转化工作,把“六大纪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引导推动检察人员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会议要求
要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持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指引,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体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执纪,持续推动党的纪律要求入脑入心。
要不断加强检察机关纪律建设,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思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质效,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要进一步促进成果转化,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与更好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度,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各内设机构及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