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新部署,省检察院决定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并于2月25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长李晓红主持,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宗根出席会议并讲话。分管刑事检察的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加强和深化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回归刑事检察本职本源,才能确保刑事检察行稳致远。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旨在加强对刑事检察工作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综合指导,加强刑事检察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完善刑事检察基本业务指导机制和基本职能建设。刑检部门要深刻认识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发挥好工作指导小组作用,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会议通过《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研究了2025年全省刑事检察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