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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丨五方联动!我省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时间:2025-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417日,云南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五方联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

我省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主动作为,扎实工作

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让广大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通过建立健全

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协作联动机制

形成了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合力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

凝聚资源力量,完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

一是健全源头参与机制。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主动参与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推动涉工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实施。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执法检查调研,修订《云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报请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集体协商 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是健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印发会议纪要,适时研究会商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2023年以来,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10余次,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法律宣传服务机制。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每年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采取送法进企业、线上线下知识竞赛、劳动用工指导等方式,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和职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2023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00余场,覆盖职工群众57万余人次。

四是健全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与省高院、省检察院印发协同推进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的通知,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召开推进会,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全省工会共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23万个,去年完成1.7万名监督员培训取证工作。聚焦重点维权事项,向全省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公开提示函,引导带动各级工会敢用善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职工群众权益维护。(一函两书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

一是加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推动省高院、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劳动争议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落实落地,指导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资源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质效。20232024年,全省法院委托工会调解案件2.66万件,调解成功2.1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2.37%

二是开展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等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4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特定群体,支持提起诉讼1700余件,帮助1.5万余名劳动者兑现劳动报酬近2亿元,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案件8000余件。

三是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落实《云南省工会法律援助条例(试行)》,推动建立436个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组建1725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高院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协商调解能力。全省工会累计办理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案件1.5万余件,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亿元。

四是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力度。深化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常态化推动治理欠薪,深入开展安薪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3.6万户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覆盖职工109.9万人,全省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百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一是开展集中行动季。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集中行动季方案》,创新推出规范一批企业劳动用工、成立一批工会组织、帮助解决一批困难问题等8项重点举措,推动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二是推出十件实事。落实关爱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十件实事,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疗休养、职工医疗互助、移动体检等活动,切实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实事、解难题,做到暖更贴心。

三是推进一站式调解。以商圈、园区、企业为重点,建立94个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合力化解劳动纠纷,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强化协同共治,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

一是规范运行机制。省总工会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出台《云南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司法建议、检察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引导企业、职工优先选择协商调解方式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二是畅通化解渠道。成立省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加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商、调、裁、诉、援、执全链式工作模式。建设运行了云南省总工会12351服务职工热线,为职工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不断档服务,2024年,热线服务总量近5万通,服务职工群众6.4万人次,并通过法律援助、办理劳动争议调处案件,为职工群众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指导勐腊县、斗南街道国际花卉产业园区打造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先行先试单位,省级层面选择55个单位开展试点培育,推动维权服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勐腊县建立了县、乡镇(街道)、企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三级工作体系,力争实现小事不出企、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呈贡斗南建立云花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站,提供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快速立案+司法确认+司法审判一站式服务,就近就便化解劳动争议。我省工会10个维权案例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作用

推动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

协作联动机制走深走实

省总工会与省高院、省检察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

选取可学可鉴、具备推广价值的

十个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主要情况如下

↓↓↓

1.某市法院、工会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帮助职工获得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2.某工会联合法院,运用无讼临沧线上调解平台,帮助2名职工与企业高效达成并履行调解协议。

3.某区法院、工会联合调解,帮助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加班工资,并指导企业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制度。

4.某县检察院、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力,及时调处多名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报酬纠纷。

5.某地人社、法院、工会协作联动,运用总对总诉调对接平台,帮助某受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6.某乡人民调解组织、工会协调联动,帮助8名农民工获得7万余元劳务费。

7.某区司法行政、人社、工会三方联动组织调解,帮助2名职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

8.某县运用工会+人社协作联动机制,督促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9.某县总工会联合司法局,为外卖配送员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平台企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10.某区总工会联合人社局,有效调处电商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劳务纠纷。

记者: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时,检察机关具体能提供哪些帮助?如何开展多部门的联动?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工作中,能提供的帮助有:

一是提供法律帮助。检察机关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帮助。

二是协助收集证据。对于法定起诉和受理条件所需要的证据材料,一般由当事人自行收集;对于当事人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检察机关可以协助收集。

三是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检察机关可以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缓、减、免交案件诉讼费。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

四是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围绕当事人的主张,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并移送人民法院。对于具有重大社会意义或者法律意义的案件,经与人民法院会商,检察机关可以出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

五是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

检察机关在多部门联动中,一是采取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工会模式,在强化检法联动,提高诉讼质效的基础上,重视源头治理、预防在前,有效预防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通过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等方式,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落实落地。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各自职能单位优势,用好检察监督+劳动监督机制,以两种监督双向赋能,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记者:当劳动者遇到用人或涉及劳动关系纠纷时,司法行政部门能为劳动者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云南省司法厅:

目前,我省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万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432个,同时还建设了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辖区1.7万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涵盖劳动争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当劳动者遇到矛盾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寻求帮助。

一是可以拨打“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接听服务,并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转,由律师接听电话,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省级话务平台还设置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用通道;也可以通过司法所、村(居)民委员会里配备的云南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或者通过云南掌上12348”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自助获得智能法律服务咨询、在线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

二是在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了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绿色通道,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部分地区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纠纷诉前调解中心设置法律援助窗口,配备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实施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同时加强与工会沟通,协调联动,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提供法律援助。对于申请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三是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需要调解时,可以到其户籍所在县(市、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相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对于劳动关系简单,纠纷事实清楚,涉及人员不多的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调处解决;对于劳动关系复杂,纠纷解决难度大且涉及人员多、涉及领域广的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由县级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劳动争议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行调处,调解组织会根据当事人纠纷情况,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综合运用和解、协商、调解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对有给付内容且又不能及时履行的,调解组织会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向辖区内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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