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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检察长首次列席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实施法律监督

时间:2018-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桂琼主持召开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文山州检察院检察长姚燕平列席会议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发表意见,依法实施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这也是该州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14位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该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克及有关办案人员列席会议。 

  

董桂琼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必将有力促进案件审理规范化工作,对于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及确保判决裁定结果客观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对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起到极大推动作用。姚燕平首次列席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对于进一步促进法检两院沟通协调,解决案件争议和分歧,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文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姚燕平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我们将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为契机,更加注重加强与法院等司法机关沟通协作,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及时研究解决监督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同时,列席审委会也是加强与法院学习与交流的机会,有利于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强化专业素养,着力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全州检察机关将更加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严格依法履职,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从而实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文山建设。 

  这次审委会讨论了文山州检察院支持抗诉的两起刑事案件,该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州检察院列席人员针对案件在原审中存在事实认定、审判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发表了意见。会上,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和表决后,最后形成了审委会最终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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