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10日,省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向文山州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10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向文山州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通报巡察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下午,巡察组以文山州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反馈巡察情况会议。省检察院带队院领导、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亚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省检察院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富强反馈巡察情况。文山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燕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王亚锋在讲话中指出
文山州检察院党组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搞应付整改,要力戒“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深化整改,绝不能就事论事、大事化小。要通过巡察整改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管厚爱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要坚决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王亚锋要求,文山州检察院党组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巡察整改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效性的政策措施,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效应,以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果向省检察院党组、向州委、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李富强反馈巡察意见指出
文山州检察院党组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造先锋机关、先锋队伍,聚焦检察中心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群众反映了还存在抓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力度不够;检察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执行“三个规定”有差距;个别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够好;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检察队伍理念、管理、培养方面有欠缺等19个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巡察组提出了巡察整改具体意见。
姚燕平表示
文山州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省检察院党组的整改部署要求,全面认领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以上率下、举一反三,扎实抓好文山州检察机关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在落实巡察整改的基础上,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一体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察改革、检务保障等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服务文山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
省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其他成员,文山州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人员和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领导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检察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