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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玉溪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来啦

时间:2020-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月13日下午,玉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仕明在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总结2019年玉溪检察工作,提出2020年工作思路。

  2019年 

  玉溪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玉溪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在中共玉溪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为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19人,提起公诉3978人,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98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3件。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大局服务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1.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

  2.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560人。

  3.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高发侵犯财产犯罪589人。

  4.起诉放火、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909人。

  5.起诉涉黄赌毒犯罪609人。

  6.起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玩忽职守犯罪4人。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65人,起诉482人。

  2.认真落实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报送的案件,不予认定15件。

  3.对法院未认定涉黑涉恶的案件,依法提起抗诉3件。

  4.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12件21次,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3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3人。

  5.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7件,金江运等为害一方、欺压群众的56人涉黑集团受到严惩。

  6.依法对孙小果等35人犯罪集团提起公诉,严惩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其继父李桥忠、母亲孙鹤予、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等14名涉案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被绳之以法。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1.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9人。

  2.起诉电信、网络诈骗40人,依法对涉及3000余人、涉案金额26.02亿元的玉溪大道金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余安玉等2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

  3.坚持把服务精准脱贫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起诉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群众利益犯罪88人。

  4.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9人99.45万元。

  5.紧紧围绕“三湖”保护治理,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0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6件。

  6.认真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积极参与“三湖”保护治理雷霆行动、“清水行动”和“清四乱”等专项行动。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1.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91人,决定逮捕45人,起诉61人。

  2.主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向监察委移送问题线索93条,提前介入40件次,退回补充调查26人次。

  3.严惩司法腐败,深挖彻查徇私舞弊减刑、徇私枉法犯罪5人。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人民司法 

  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1.成立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监督减税降费等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

  2.起诉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62人,为产权保护和企业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依法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7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坚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44人。

  2.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罪行较重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9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33人,附条件不起诉44人,制作社会调查报告441份。

  3.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23人,查访中、小学校60所,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巡讲64次。

  4.针对校园安全管理隐患,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2份,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分别印发了性侵害未成年人取证规则,检校共建、法治进校园联动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5.通海县检察院推行性侵害未成年人校园安全分级保护制度,元江县检察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认真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0件,群众来信来访809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2.结合司法办案,针对重点地区、场所、重点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1份。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行释法说理537件。

  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 

  1.坚决防止和杜绝冤假错案,不批捕592人,不起诉509人。

  2.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3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销案件37件,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158件次。

  3.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件。

  4.主动履行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适用该制度起诉944人,不起诉157人。

  5.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8人。

  6.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61人。

  7.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执行不当286人,监督收监执行10人。

  8.开展监狱巡回检察,监督纠正问题48项。

  做强民事检察 

  1.完善案件来源和审查机制建设,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645件。

  2.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注重发现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办理纠正虚假诉讼案件12件。

  3.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

  4.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153件。

  5.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95件,依法支持农民工336人讨薪,追回工资报酬684.88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 

  1.对当事人不服行政判决结果的案件,调查核实42件,监督纠正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12件。

  2.针对案结事不了的行政诉讼问题,发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0件。

  3.对行政机关履职中的行政违法问题,监督纠正249件。

  4.提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5件,已采纳40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1.提起公益诉讼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82件。

  2.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耕地、林地、湿地376.33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96.03万元。

  3.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四个最严”专项监督活动,立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3件。

  4.红塔区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小饭桌”51家托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华宁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就辖区内“美团”“百帮生活”等4家网络外卖平台进行约谈,并下发“行政告诫书”,165户网络外卖商家进行了整改。

  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 

  1.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及政法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23次。

  2.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找差距、抓落实中检视初心、担当使命;

  3.把坚定“四个自信”融入检察文化建设,引领全市检察人员将初心、使命融入血脉,传承红色基因。

  4.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市委组织的专题培训、政治轮训,邀请专家学者和领导走上讲台,全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1.完成了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专设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职能部门、办案组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整体协调推进。

  2.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两级院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70件。

  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零容忍的态度,支持纪委监察委对涉嫌违纪违法检察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2.积极配合省检察院第三巡视组对市检察院开展专项巡视,针对巡视反馈4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制定130项具体措施,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

  3.从党的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对基层检察院开展综合督查,结合张开平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加强教育整治。

  4.把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以案为鉴,全面检视、整改存在问题。

  主动接受监督 

  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1.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全面落实“两会”决议,逐条梳理代表、委员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6个方面32条意见建议,并印发全市检察机关整改落实。

  2.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公开发布检察工作信息9602条,公开法律文书1811份。

  4.尊重和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安排律师阅卷1597次,听取辩护人意见1392人次。

  2020年新篇章

  1.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2.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3.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扎实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5.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

  在新的一年里,玉溪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实现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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