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云南省检察机关全面投入运行后,云南检察机关按照“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全面实行网上案件办理。系统投入运行3个月以来,通过网上办理的案件达3.3万多件次,通过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的效果已经呈现出来。同时,网络运行维护管理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是省市院三级检察院在系统运行维护中的职责需要进一步清晰,问题的收集反馈处理机制需要进一步明确等等。为保障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并不断建设完善,实现“业务不停、网络不断、系统不瘫、数据不丢”的运行保障目标,云南省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制定《云南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云南省检察院近期制定了《云南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下发全省贯彻执行。该《办法》共十一章,围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管理所涉及的主机系统、网络系统、安全系统、保密系统、机房环境及业务软件等内容,分岗位、分层级,进行运维责任划分,使全省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工作规范,为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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