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体推进通海县院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在年初即成立领导小组并开展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试行)》的要求,3月19日,由李发桢检察长亲自主持,对我院的创建工作作出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
会上,李发桢检察长明确提出:将申报任务、具体措施分解到各科室局,责任到人,加班加点也要保证尽快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对照标准要求,对我院已经做到的,材料要准备充分,并保质保量完成;对还没达到的项目和标准,要充分利用本次创建申报的机会,做出规划,进行分期建设和完善。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干警要进行问责。
会后,根据检察长安排,通海县院制发了《关于加强2015年度科技强检应用的通知》、《关于将创建科技强检示范院准备材料责任到人的通知》等院内文件,对申报工作和今后科技强检应用的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