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迪庆州检察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切实提高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根据《网络安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最高检、云南省院关于检察工作网网络安全防护的相关要求,近日,迪庆州检察院完成了网络安全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建设工作。
按照检察工作网和等级保护建设的要求,深化定级备案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建设标准达到定级要求并准确合理,经过技术部门对各产品测试对比后报请省院技术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技术方案并进行公开招投标,在签订了合同后,经过一个月系统集成,目前三级等保系统已完工,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等待验收。同时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和庆华同志提出要求:一是三县(市)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网建设和等保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培训,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等标准规范为重点内容,确保全州检察技术人员认识到建设等级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三是着重将网络安全纳入日常检察技术工作。切实排除网络安全隐患,认真对中心机房基础设施、网络设备、安全防御设备等进行认真排查,积极制定了信息安全制度管理规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政治意识,切实做好我州检察机关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下一步,试运行结束后,技术部门将积极做好测评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