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了办案效率、缩减了办案周期,检察官庭审前进行的证据开示、制度宣传也彰显出检察机关的风范。”在远程庭审后,一名辩护律师说。7月17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简易程序提起公诉的25件案件集中开庭进行审理。
这次庭审采用智慧科技手段实现三方远程同步进行审理,即审判方位于法庭;公诉方位于本院远程公诉室;被告方位于看守所远程庭审室。西山区检察院所使用的远程智慧科技手段借助高速网络通道实现声音、画面无延迟的双同步,确保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由于羁押类案件的庭审需要法院将被告人从看守所提出押解至法庭进行庭审,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及时间,并且要时刻防范提解风险。西山区检察院专业化办案组在总结前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庭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将该院“三远工程”设备运用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庭审中。经过与西山区人民法院充分研讨,这次集中庭审采用远程庭审方式进行,缩减时间成本,降低押解风险,节约司法资源。
本次庭审中其中一名被告人聘请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西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征得被告人、辩护律师双方同意后,会同辩护律师一同前往看守所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签署等工作。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进行证据开示、量刑建议告知、具结书的签署,并且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针对所承办案件的意见及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