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项活动>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法治思想 | 青年检察人上台讲学,分享学思践悟促提升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日,云南省检察院举行第二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讲座由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春莉主持,并以视频的方式开到全省三级检察院。

  在党组统筹引领、辅导下,省检察院成立了由14名青年检察人员组成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小组,分11个专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进行专题研究。让青年检察人来讲解、学习、思考,不仅是提高青年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及增强青年检察人员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需要,更是希望通过青年检察人上台讲学,分享学思践悟的成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指导实践。

  自3月26日开始,研究小组陆续对研究成果进行交流分享。本期讲座中,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卢义颖从语义解读、思想渊源、体系定位、实践途径四个方面讲解自己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考与理解。整场讲座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分析透彻、深入浅出,使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全面、更深刻、更透彻的理解和把握。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把握其精髓要义,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学有所成,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一体推进。要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党性锻炼,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夯实忠诚可靠的思想根基,不断激发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正能量。

  二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史学习教育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始终。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具有实践的指导力,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全体检察人员要在上一次“第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学习基础上,进一步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力,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

  三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日常。

  要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制度,融入日常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以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史学习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的统筹,与中央及省委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教育成果变成活的导向,成为日常检察工作的重要遵循,促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