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云南检察之窗网站群快速导航:省院  昆明  昭通  曲靖  玉溪  保山  楚雄  红河  文山  普洱  版纳  大理  德宏  丽江  怒江  迪庆  临沧  昆铁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大案要案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俊涛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 2016-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女工权益科权益保障专责出纳兼会计王俊涛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上一篇: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万超、钟祯衍立案侦查
下一篇: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东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