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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分别对临翔区埃灯珠宝店等四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 2016-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4日,临沧市检察院因临翔区埃灯珠宝店、临翔区瓦城珠宝店、临翔区何氏百货店、沧源县咪咪小卖铺销售假药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四起案件,分别向临沧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临沧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临翔区埃灯珠宝店、临翔区瓦城珠宝店、临翔区何氏百货店、沧源县咪咪小卖铺等四被告有非法销售外国药品的行为。四被告均系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珠宝、服装、化妆品、日用百货、食品等批发或零售业务,均未取得药品进口及经营许可。经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四被告销售的非法外国药品属于可按假药论处的情形。经调查,该类外国药品在我国边境农村地区非法销售区域较广,对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具有极大危险。

  为切实维护众多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等合法权益,临沧市检察院在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就该四被告分别向临沧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四案是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的首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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